首页> 查企业> 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731-85695891
注册时间:2007-08-14
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路826号新华大厦706-712室
简介:
文化艺术活动的策划、组织;会务服务;文化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通讯器材、音响设备、玩具、皮塑皮革制品、针纺用品、健身器材、日用百货、床上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灯具、布艺、游乐设备、教具、教学仪器、教学设备、橡胶地垫、橡胶跑道、教学实验室设备、课桌椅、塑钢课桌椅、乐器、矿山机械设备、包装材料、空调、纸张、电脑设备、五金机电产品、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玻璃钢制品、陶瓷制品、消防设备及器材、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空气能热泵、环卫设备、仪器仪表、检测设备、纸浆、纸制品、花卉作物、花盆栽培植物、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汽车、汽车零配件、贵金属制品的销售;二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出版物(书、报刊)批发、零售;图文设计;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安防产品的设计、施工及维修;电脑设备的维修及售后服务;软件的开发与销售;软件技术服务;眼镜配光、验镜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学生铁架床、公寓床的销售及加工;电信业务代理服务;办公隔间、办公环境的设计;预包装食品批发;茶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重庆瑞时丰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17执2814号         判决日期:2020-11-11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瑞时丰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0日作出(2019)沪0117民初219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告重庆瑞时丰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告支付服务费38000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院立案受理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依法于2020年4月9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被执行人重庆瑞时丰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被邮局以“收件人不在收件地址且无法联系收件人”退回。经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做了公告送达,并已对其进行了网上追查。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作了调查,查明其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可供执行。本院已将重庆瑞时丰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柳伟伟发出了限制消费令。本院将上述执行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其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表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本院应当予以执行,本院也依法采取了法律规定的相关执行措施。现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执行标的暂无条件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金贤 审判员崔宁 审判员谢铭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何骏 书记员朱迪菁
判决日期
2020-11-11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