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福润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483民初5541号
判决日期:2020-11-11
法院:桐乡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福润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7日立案。原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于同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104元,减半收取52元,由原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盛诚成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书记员唐晨晓
判决日期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