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丁马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闽05民辖终294号
判决日期:2020-11-10
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丁马执及原审被告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18)闽0582民初1515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上诉称,本案应当由泉州市仲裁委员会晋江分会受案审理,一审裁定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判决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18)闽0582民初15152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指令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胡金琪
审判员黄小丹
审判员陈亚生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林东杰
书记员李心诗
判决日期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