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锁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1025民初2468号
判决日期:2020-11-09
法院:大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广锁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1日立案。原告李广锁于202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广锁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李广锁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商福领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云龙
判决日期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