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圣林与江苏苏林建设有限公司,李东发,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陕0403民初363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1-09
法院: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毛圣林诉被告江苏苏林建设有限公司、李东发合伙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0日立案,原告毛圣林于2020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毛圣林撤诉。
案件受理费24160元、减半收取计12080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毛圣林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刘雨蓉
人民陪审员焦红武
人民陪审员张占占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马青娟
判决日期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