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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军旺
联系方式:0536-7806801
注册时间:1998-09-17
公司地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街12345号
简介: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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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张亦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705执690号         判决日期:2020-11-07         法院: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亦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鲁0705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冻结或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存款冻结期限为1年;存款扣划至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市分行东风大街分理处,户名: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账号:15×××11〉。详见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韩波 审判员郭介东 审判员张文智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孙晓
判决日期
20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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