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与黄春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106民初4981号
判决日期:2020-11-05
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与被告黄春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4日立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邱建平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李婷
判决日期
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