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鑫发广告经营部与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闽0802民初6434号
判决日期:2020-11-05
法院: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新罗区鑫发广告经营部诉被告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张树森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5日立案后,新罗区鑫发广告经营部于2020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新罗区鑫发广告经营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新罗区鑫发广告经营部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林演芝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邱钰(代)
判决日期
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