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刘俊彦
联系方式:022-59551003
注册时间:2001-12-26
公司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1581号
简介:
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质矿产的勘察、勘探、开发及开采提供服务;岩土工程和软基处理、水下遥控机械作业、管道检测与维修、定位导航、数据处理与解释、油气井钻凿、完井、伽玛测井、油气井测试、固井、泥浆录井、钻井泥浆配制、井壁射孔、岩芯取样、定向井工程、井下作业、油气井修理、油井增产施工、井底房砂、起下油套管、过滤及井下事故处理服务;上述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仪器、管材的检验、维修、租赁和销售业务;泥浆、固井水泥添加剂、油田化学添加剂、专用工具、机电产品、仪器仪表、油气井射孔器材的研制;机电、通讯、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为油田的勘察开发生产提供船舶服务、起锚作业、设备设施维修、装卸和其他劳务服务;船舶、机械、电子设备的配件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盛建永、天津开发区世纪泽赞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津03民终1370号         判决日期:2020-11-05         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盛建永因与被上诉人天津开发区世纪泽赞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赞公司)、被上诉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6民初272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2020年8月7日,盛建永与泽赞公司、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及案外人广东南油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盛建永于2020年8月31日与案外人广东南油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广东南油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盛建永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12495元。2020年9月16日,盛建永以与泽赞公司、中海油服天津分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且盛建永已收到上述和解协议中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为由,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6民初2729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盛建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盛建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盛建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田雷 审判员李浩 审判员王同顺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马冉
判决日期
2020-11-05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