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大青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扎赉特旗荷丰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内2223民初8751号
判决日期:2020-11-04
法院: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23097034652U
本院在审理原告包头市大青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扎赉特旗荷丰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包头市大青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包头市大青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7005.00元减半收取23502.50元,由原告包头市大青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任晓光
审判员初永清
审判员赵福荣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策乐木格
判决日期
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