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世银海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482民初6322号
判决日期:2020-11-04
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创世银海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9日立案。2020年10月26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河南创世银海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河南创世银海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刘延兵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任永刚
判决日期
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