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军与容飞、魏洪亮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内2222民初263号
判决日期:2020-11-03
法院: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文军诉被告容飞、魏洪亮、容伟、科右前旗鹏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科右中旗国土资源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文军于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王文军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6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王文军承担730元
合议庭
审判长王宝山
审判员王丹丹
人民陪审员杜雪莲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乌云嘎
判决日期
20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