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2民终6441号
判决日期:2020-11-03
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新市区安宁渠镇鑫环美水泥制品厂因与被上诉人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7民初80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9)沪0107民初804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新市区安宁渠镇鑫环美水泥制品厂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11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高中伟
审判员庄龙平
审判员杨怡鸣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法官助理贾佳秀
书记员刘佳依
判决日期
20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