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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285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三和
联系方式:0712-2880508
注册时间:1993-04-13
公司地址:孝感市黄陂路51号
简介:
凭资质等级证书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及装饰装璜工程施工;凭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建筑材料(不含钢材、木材)、装璜材料(不含钢材、木材)、五金、水暖器材、电线、电料、管材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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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2民辖终444号         判决日期:2020-11-02         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不服宁波市北仑区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上诉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上诉称,根据被上诉 人提供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和工程联络单,无法确认上诉人 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存在合同关系;以及在《施工员工工资表》 材料中,无法确定工资表中的施工人员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劳动 合同关系,因此无法确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关联。依据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上诉人应当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与上诉 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否则人民法院不应立案。另根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案应 由上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上诉人请求依法撤销原审裁 定,并将本案移送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孝感新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作书面答辩
判决结果
3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陈光仪 审判员夏武余 代理审判员宋景平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袁勤哲
判决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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