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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淘沙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一帆
联系方式:15559555552
注册时间:2016-05-17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3幢409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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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淘沙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其他民事决定书
案号:(2020)闽0206司惩2号         判决日期:2020-11-02         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2020)闽0206民初1355号原告葫芦岛市宝灿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淘沙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淘沙公司)、重庆淘沙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淘沙公司)、厦门燃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耀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重庆淘沙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重庆淘沙公司的住所地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故本案应属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厦门淘沙公司、燃耀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其住所地均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因此本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经本院依法释明,重庆淘沙公司明确表示清楚上述民事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但仍坚持管辖异议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重庆淘沙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限于2020年6月30日前交纳。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判决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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