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晋0602民初1332号
判决日期:2020-11-02
法院: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原告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83488元(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计91744元,由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成
人民陪审员高瑜
人民陪审员姬玉成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法官助理王学良
书记员张桂梅
判决日期
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