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向烟台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612财保624号
判决日期:2020-10-31
法院: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向烟台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烟台雨村园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462746.59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办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2020年9月14日,烟台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雨村园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462746.59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隋秀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贾明阳
判决日期
20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