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江苏斑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京伯乐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朱士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苏0114执保1340号
判决日期:2020-10-30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江苏斑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京伯乐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朱士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江苏斑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南京伯乐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朱士林名下25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并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申请人南京伯乐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朱士林名下价值25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罗贵明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包蓓蓓
判决日期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