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平诉保山市华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兰万生租赁合同纠纷案(2020)川1028民初1799号之二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川1028民初1799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10-30
法院: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建平诉被告保山市华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兰万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刘建平于2020年9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建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36元,减半收取918元,保全费1370元,合计2288元,由原告刘建平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徐平
审判员黄渝坪
审判员黄纯玉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刘梦婷
判决日期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