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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方式:0791-87023770
注册时间:2000-03-17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29号
简介:
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代理、信息咨询;包装设计;运输装卸、包装、仓储(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的仓储除外)、搬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燃料、矿产品、百货、五金交电、机械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水暖器材、化工原料、办公用品、陶瓷及制品、煤炭、焦炭的批发、零售,粮油及制品零售,粮食批发;货物计量服务;客票代理(飞机票除外);装载加固;铁路相关的劳务服务、水电维修、房屋维修、柜台及房屋租赁、保洁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室内外装饰、摄影;园林设计及施工;小件寄存;住宿(限下属持证单位经营);水渣、非生产性废旧金属销售;水电安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海运、陆运、空运国际货运代理;沥青、饲料及金、银、铅矿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停车服务;装卸机械与起重机械的维修及配件销售,设备租赁;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8月17日);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招投标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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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5财保178号         判决日期:2020-10-29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求冻结被申请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88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现苏州仲裁委员会将财产保全申请书等材料提交本院,申请人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88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陈亚玲 审判员钱一军 审判员顾茵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刘红
判决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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