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铭电气有限公司与安徽博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802民初2470号
判决日期:2020-10-29
法院: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天铭电气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博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天铭电气有限公司撤回对安徽博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088元,减半收取计4544元(原告天铭电气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晓斌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凌赟赟
判决日期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