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冬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焦作铁路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豫08民终58号
判决日期:2019-02-25
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焦作市冬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焦作铁路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8)豫0802民初29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8)豫0802民初294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焦作市冬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66.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李军审判员苏杭审判员柳涛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申娇
判决日期
2019-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