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三正路面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杨园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505民初2641号
判决日期:2020-10-29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州三正路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杨园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苏州三正路面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江苏杨园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苏州三正路面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苏杨园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334元,减半收取2167元,由原告苏州三正路面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赵建荣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陈佩蓉
判决日期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