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南宁市顺发汽车运输队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桂0108执375号
判决日期:2020-10-29
法院: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南宁市顺发汽车运输队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地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等情况,查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线索。现申请执行人尚未能实现的债权为15625.8元及利息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廖思养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凌杰飞
判决日期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