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卫与上海先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周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豫0103民初8227号
判决日期:2020-10-28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松卫与被告上海先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周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受理后,原告李松卫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李松卫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3元,减半收取31.5元,由原告李松卫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丽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顾百灵
书记员张永泽
判决日期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