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怀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1502执3897号
判决日期:2020-10-28
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聊城市福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徐怀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1502民初552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
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0)鲁1502执389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毛英民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吕红华
判决日期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