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镇江富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002民初203号
判决日期:2020-10-27
法院: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镇江富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华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原告镇江富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镇江富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1元、保全费1270元,由原告镇江富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倪红梅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王晶
判决日期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