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庆江银行卡纠纷申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黑0522执338号
判决日期:2020-10-27
法院: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庆江银行卡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8月15日向被执行人王庆江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于2020年10月16日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王庆江财付通账户存款424.91元,并已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2020年10月16日,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向本院提出书面撤回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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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终结(2020)黑0522执3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张仁海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书记员张蓬勃
判决日期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