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鲁1424执保590号
判决日期:2020-10-27
法院: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临邑德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邢台隆飞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临邑德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告邢台隆飞建材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万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并请求解除对被告名下财产的查封。
经本院执行,于2020年10月12日解除冻结了被申请人邢台隆飞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尧支行0406001409300087557的存款,解除冻结了被申请人邢台隆飞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尧支行13050165750800000771_1的存款。
至此,申请人临邑德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邢台隆飞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保全完毕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424执保590号一案予以结案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判决日期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