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博等 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15执2866号
判决日期:2020-10-27
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北京鑫方盛五金交电有限公司与马文博、北京中合富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京0115民初95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北京鑫方盛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马文博、北京中合富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给付货款177378.06元、违约金18000元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院已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文博、北京中合富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已将全部案款付清。申请执行人北京鑫方盛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执行人马文博、北京中合富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北京鑫方盛五金交电有限公司的撤回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据此
判决结果
终结(2020)京0115执28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刘军
审判员马元凯
审判员任爱平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王占军
判决日期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