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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凌云电力实业总公司
集体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42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阳
联系方式:0561-3263312
注册时间:1994-01-16
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淮海中路22号
简介:
加工、销售粉煤灰、保温材料、浇铸件、纯净水、服装、金属门窗;汽车运输;汽车维修;家电维修;干洗;防盗门制作;科技开发;印刷;住宿;物业管理;餐饮;销售汽车配件、家电、电脑、食品、建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料、百货、煤炭;房屋租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从事喷绘、策划、代理广告业务,国内旅游;健身服务;本系统内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职工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服务、安全防范监控工程施工,装卸服务,土木建筑安装,建筑装修装饰,机电设备安装,建筑防腐保温防水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光伏发电,中水回用,供热管网的建设、经营、维护,热能的供应和销售,集中供热技术的培训、咨询、服务,热力设备及配件的经销,发电用燃煤的采样、制样、化验,火电工程施工二级,发电设备的大修,大小型发电机组的调试、运行,机电设备维修,机械加工,钣金制作,专业维修人员的培训,小型发电设备、化工设备、水冷暖工程的安装、调试,电力供应和销售,卫生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农产品供应和销售,机动车停车服务,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配件及电池更换维修服务,食品用塑料容器的生产、销售,脱硫、脱硝系统设备检修、运行、维护,医疗保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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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恒泽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与淮北凌云电力实业总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皖0621执恢160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0-27         法院:濉溪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北市恒泽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北凌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本院已依法裁定变更淮北凌云电力实业总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现申请执行人淮北市恒泽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延期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判决结果
中止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皖0621民初184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孙涛 审判员李锋 审判员赵杰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王璐琳
判决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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