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江水务公司惠民供水站与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13民初15489号
判决日期:2020-10-27
法院: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渝江水务公司惠民供水站与被告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原告重庆渝江水务公司惠民供水站于2020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重庆渝江水务公司惠民供水站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重庆渝江水务公司惠民供水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史春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王小凤
书记员王倩
判决日期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