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平与重庆宽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20执1729号
判决日期:2020-10-26
法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杨平与被执行人重庆宽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重庆市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渝璧劳人仲案字(2020)第29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10433元,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重庆宽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银行账户、不动产所有权及车辆所有权的登记记录进行调查。
经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对外投资,无可供执行的银行账户;已限制被执行人重庆宽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将案件情况和调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目前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中,被执行人有本金10433元及案件受理费、债务利息、执行费未履行
判决结果
本院(2020)渝0120执172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渝璧劳人仲案字(2020)第29号仲裁裁决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吴德斌
审判员陈竹
审判员胡克中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罗丽婷
判决日期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