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与钟智全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案号:(2020)粤0605行审643号
判决日期:2020-10-26
法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19年12月4日作出的南建水处罚〔2019〕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于2020年7月3日立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申请强制执行的南建水处罚〔2019〕49号行政处罚决定,被执行人钟智全逾期未缴的罚款10000元及加处罚款10000元,本院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钟智全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张焕然
审判员王志钊
审判员梁玉微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林惠珊
判决日期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