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小立、郭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豫0122执保1611号
判决日期:2020-10-23
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贺小立与被申请人郭超、河南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贺小立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2020)豫0122民初7399号民事裁定书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郭超、河南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十九万六千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陈常义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法官助理黄自强书记员刘剑阁
判决日期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