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广播电视台、安徽和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皖0124执180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0-23
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安徽和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安徽和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000×××3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49503.5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王红兵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陈振
判决日期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