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英、吴滨等与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0)皖1002行初23号
判决日期:2020-10-23
法院: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丽英、吴滨诉被告黄山市屯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确认不履行安置补偿义务违法一案中,原告张丽英、吴滨于2020年7月1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张丽英、吴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丽英、吴滨承担
合议庭
审判长周青
审判员曹峰
人民陪审员汪团生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洪望春
判决日期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