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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正茂
联系方式:0554-8662123
注册时间:2012-02-27
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杨楼孜镇王小庄村
简介:
煤炭开采及洗选加工;煤化工;火力发电;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煤炭铁路运输,矿区铁路专用线的运营、管理;煤炭技术管理咨询,信息化咨询与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煤炭购销业务;矿用设备的加工、销售、安装及维修;货物运输及仓储,集装箱装卸,车辆维修,建筑工程、路桥工程及绿化工程施工。受托煤矿管理、建设及经营,安全技术咨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汽车、机械、设备、土地、房屋租赁,网站建设及管理,职业中介,餐饮、住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养护,养老产业投资及经营,采煤沉陷区整治,畜牧、水产养殖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及销售,农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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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胜与欧阳松林、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203民初298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0-22         法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金胜诉被告欧阳松林、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后。原告胡金胜于2020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胡金胜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胡金胜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林 人民陪审员宁光海 人民陪审员周玉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袁训旺 书记员朱鸿扬
判决日期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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