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胜与欧阳松林、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203民初298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0-22
法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胡金胜诉被告欧阳松林、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新集阜阳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受理后。原告胡金胜于2020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胡金胜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胡金胜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林
人民陪审员宁光海
人民陪审员周玉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袁训旺
书记员朱鸿扬
判决日期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