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大友与贵阳荣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2301民初3766号
判决日期:2020-10-21
法院: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詹大友与被告贵阳荣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7日立案,詹大友于2020年6月17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詹大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698元,减半收取2849元,由詹大友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文洁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郝丽
书记员杨贞玮
判决日期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