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苏0581民催70号
判决日期:2020-10-21
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于2020年7月3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宣告申请人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3140327222234058、票面金额为79000元的银行本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600元,由申请人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张志强
审判员钱国平
审判员高栋明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尤静
书记员钱婷婷
判决日期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