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吴江永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苏0507民初2510号
判决日期:2020-10-19
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江永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日立案。原告吴江永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吴江永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人民币28110元,由原告吴江永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唐灿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李晨
判决日期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