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侠、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皖13民终2811号
判决日期:2020-10-15
法院: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王侠因与被上诉人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泗县桃花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失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2020)皖1324民初22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王侠于2020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王侠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上诉人王侠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王磊
审判员姚强
审判员赵路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崔玉凤
书记员朱晶晶
判决日期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