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宣城鸿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0213民初875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0-12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无锡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宣城鸿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6日立案受理。2020年8月28日,原告无锡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无锡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426元减半收取4213元,由无锡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袁坚
审判员徐双鹰
人民陪审员唐忻画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吴阳磊
判决日期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