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秀静与秦皇岛市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焦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302民初4330号
判决日期:2020-10-12
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秀静诉被告秦皇岛市通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焦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杜秀静于2020年7月15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杜秀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元,由原告杜秀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安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代理书记员李悦
判决日期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