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隆祥筑路材料有限公司诉吉林省誉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吉0203民初1343号
判决日期:2020-10-09
法院: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反诉被告)吉林市隆祥筑路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吉林省誉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6日立案。原告(反诉被告)吉林市隆祥筑路材料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吉林省誉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反诉被告)吉林市隆祥筑路材料有限公司和被告(反诉原告)吉林省誉华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25582元,由原告吉林市隆祥筑路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雪峰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刘卓
判决日期
20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