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芳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红桥广开四马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津0106民初1176号
判决日期:2020-10-03
法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惠芳与被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红桥广开四马路加油站、被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惠芳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王惠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王惠芳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永念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穆琦
判决日期
20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