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瑞银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元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630民初300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09-30
法院:云南省水富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水富瑞银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四川元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水富瑞银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被告四川元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合同付款义务为由,于2020年7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水富瑞银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607元,由原告水富瑞银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员雷鸣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彭建云
判决日期
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