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西伯力特种橡胶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案号:(2020)冀1127财保165号
判决日期:2020-09-30
法院:景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91230199781315573N组织机构代码78131557-3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藏财产,申请人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3万元。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资3万元。
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
本案申请费32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宋宪超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周美辰
判决日期
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