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田某与被告成县大汇汽车货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南销售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甘1221民初897号
判决日期:2020-09-30
法院: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田某与被告成县大汇汽车货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南销售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原告田某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田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329元,减半收取计665元,由田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斌生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郑永婷
书记员许亚峰
判决日期
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