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捷信物资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112民初100号
判决日期:2020-09-30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昌市捷信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南昌市捷信物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南昌市捷信物资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122元,减半收取1561元,由原告南昌市捷信物资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缪光明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吴逢雨
判决日期
2020-09-30